福利书屋 - 耽美小说 - 穿书后摄政王他不干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3

    了眼面前站立的靖谙,一双俊朗的黑眉皱着,“怎么突然病了?吩咐宫中太医去看了吗?”

分明昨晚还好好的。

“府中家丁说只是寻常发热,”靖谙毫无表情地回答,“但负责看守城门的九门提督方才来报,说清晨巡逻时,在城门外亲眼见到一个神似摄政王的人,只因人在马车上没下来所以不敢确认。”

略微停顿片刻,靖谙接着道,“提督还交代了,与神似摄政王之人一起同行的,还有九王爷。”

空气在靖谙话音截止的那一刹瞬间凝固,前一刻还神情如常的萧繁此时面色阴沉,黑眸寒意闪动,就连折子上的手也不知何时紧紧攥了起来。

抬眸看着靖谙,萧繁不怒反笑,低而凉的声音在死一般寂静的屋内响起,

“所以你的意思是,孤的亚父先是来孤这里告假,然后转头便背着孤,同萧桓一起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萧繁(拳头梆硬):所以,爱会消失是吗?

-----

虽然后面没有狗血误会,但每次写到萧繁吃醋又吃瘪,总觉得心疼又好笑是怎么回事hhh

(ps:大家放心,这篇文v的时候会有万字更新的!具体什么时候v,大概就看团子什么时候有万字存稿了,毕竟我是时速200的蜗牛选手,脸在键盘上滚一圈都比我写的快的那种......)

感谢在2020-08-1518:00:52~2020-08-1615:51: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唐无予2瓶;域也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Chapter21

不过巳时沈沐便到了药城。

小城和他预想的差不多,立锥之地却五脏俱全,人多地稀却不富饶,说的不好听些,就是个穷山恶水的人多之地。

马车木轮吱呀碾过坑坑洼洼的石子路面,沈沐人在车上,隔着卷帘都能听见四下传来的窃窃私语声。

发簪的持有者是一位老婆婆,姓田,如今住在一处偏僻贫困的小胡同中,饶是沈沐等人一早便找到了大致位置,盘根错节的胡同路也让他们绕了好大一圈。

巷子越发狭窄,马车到最后无法通行,沈沐见没剩几步路便打算直接步行寻过去;才一下车,余光就瞥见了一旁正在拴马绳的九王爷萧桓。

十七八的少年仗着年轻脸皮厚,在沈沐明确表示不愿同行的情况下,依旧屁颠颠地跟了上来;沈沐念在这人好歹在萧繁面前替他求过情,一路上也安静本分地没有说话,索性随他去了。

反正萧繁迟早要知道这件事,低调点无非是他性格使然。

比起萧桓的不请自来,更令沈沐感到意外的是,这位老婆婆的住处和萧繁年幼时的居所,似乎是在同一条胡同里。

这条胡同显然早已被世人遗忘,破败狭窄不说,正是午时用饭时间,一路走来竟瞧不见几缕炊烟。

在迷宫般的小巷内浪费近两柱香的时间后,默默跟在身后的萧桓终于看不下去,从阿青手中要来探子给的地图,没多久便带领一行人来到一处落魄的茅草屋前。

茅草屋前有一黑衣男子看守站立,见沈沐前来便立即鞠躬行礼,毕恭毕敬地喊了声“摄政王大人”后,摆手请沈沐一行人进屋。

在沈沐看来,这地方甚至配不上叫做“屋子”:头顶上的茅草枯黑杂乱,随意扣在残断的弃转烂石上,脆弱的仿佛一阵清风就能轻易刮走。

背光的屋子没窗没门,唯二的家具便是一张简陋木床,还有结满蛛网的烧饭土炕。

一位矮小干瘦的老婆婆安静地坐在床边,一头白发满面病容,爬满老年斑的双手枯瘦,不安地紧紧抓着手边床框。

似乎听见沈沐一行人的闯入,老人茫然地顺着声音转过身子,紧张地声音都在发颤,语调却依旧温柔平和,“......你们是张公子说的、要花钱买发簪的人吗?”

屋内发霉的恶臭味令人作呕,沈沐强忍着胃部不适来到老人身边,看着她浑浊的双眼没有一丝光亮,蹲下身子同她平视,放缓声音试图给她些安全感,

“是的,这发簪对我很重要,还请您成全。”

“价钱您随便开,”余光看了眼一旁垂手静立的黑衣男子“张公子”,沈沐再度承诺,“您如果还有其他愿望,可以直接和我说,我会把张公子留在这里。”

“老婆子我已是将死之人啦,这么多钱带不走的,也没什么愿望。”

见沈沐态度温和,老人紧绷的身子略微放松了些,右手松开床框朝软枕伸去,片刻后摸出一个带有茶花吊坠的银色发簪。

“只是有个男娃曾求过我,说这簪子是他娘留给他唯一的遗物,他长大以后一定会从老婆子这里赎回来。”

沈沐闻言一愣,便听着老婆婆虚弱笑了笑,满脸皱纹却无比慈祥,“你可能要笑老婆子痴傻好骗,但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我相信他不会骗人。”

在田婆婆断断续续的陈述中,沈沐听懂了这个发簪和他口中“男娃”的故事。

这个胡同从前曾住满了人,大家虽过的都是拮据日子,基本温饱还是有所保障;唯有小巷尽头破茅屋里住着的一对母子,过的却是饥寒交迫、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据说那个女人原是个大家闺秀,没曾想未嫁人却怀了孩子;家里人找不到孩子父亲又嫌丢人,在女人怀胎显肚的时候,乱棍将人赶了出来。

胡同里没人知道女人是怎么把孩子生下来的,他们看到的,只是面容苍白的女人抱着一个婴孩来了胡同,将贼都嫌破的茅草屋买下后,一住就是近十年。

为母则刚,体弱多病的女人硬是将孩子养活了;万幸这孩子懂事得早,和灶台一般高的年纪时,就自觉地背着一个小竹篓,天不亮就醒来,拿着把小镰刀和男人们一起到后山,想挖些野菜还钱给母亲治病。

说到这里,老婆婆不禁一阵哽咽,“老婆子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么懂事的小孩;整天带着伤回家,还能笑嘻嘻地骗他娘,说是不小心在外面摔的。”

天公不作美,长期的cao劳过度很快便消磨光女人本就脆弱的生命;她开始一病不起,整日整日的咳血,而那个孩子也再没心思上山割草,天不亮就往镇上的医馆跑,买了药后再跑回来给他娘喝。

这个家本就贫困,到后来药都买不起的时候,孩子便只能将家里值钱的东西先当出去。

“这个发簪是他娘唯一的首饰了,”老婆婆将银色发簪放在掌心,“老婆子当年实在于心不忍,就偷偷把这簪子买了回来,想直接送给这孩子。”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