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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到访

    

朋友到访



    经过这两次,他本想多花点时间和她相处,两人可以正式开始交往,但印度这趟差又非出不可。再说了,他现在不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这麽个大宝贝要养啊!他交往过很多女人,太知道女人花起钱来,那可是无底洞,不努力点儿工作怎麽行?

    林宛情点点头──她除了点头,还有什麽可以做吗?难道叫他不要去吗?她算哪跟葱,能发号这样的施令?

    虽然他昨晚在车里不只一次地说“我会娶你的”,但她只是社会经验浅,却不是白痴:男人想得到你的时候,什麽话都说不出口?一旦到手,他如果还能记得你姓字名谁,就算你祖上积德了。

    “哦,对了”

    他想起什麽,起身走开了一会儿,回来时手里多了一些东西,放在她肘边的桌上。她乜斜着看了看,是一大把大钞还有一张卡。

    “这里我的银行卡,密码我等会发到你的手机上。我也不会买女人的东西,你自己拿去,喜欢买什麽就用这卡刷,不够再跟我说。我这里现金不多,这些钱你先将就──”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她已不再看肘边的东西,把头深深地埋在碗上方,牙齿咬着筷子,大滴大滴的泪水,一颗接着一颗滚落在碗里的白米饭上。

    他愣了愣,一下子明白过来自己刚刚犯了一个多麽严重而低级的错误。

    “宝贝儿,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别哭,啊?我不那个意思。是我鬼迷心窍了,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自顾自地用手背抹着眼睛,楚楚可怜,把脸埋在碗里,恨不得钻进白米饭里。

    他见过很多女人,自诩是“情场老手”。深知在这个时代,鲜花和情书不仅不代表浪漫和专一,反而是小器寒酸的猥琐男标志。

    所以他在女人身上一向很大方,珍珠、宝石、衣服、化妆品、、、、、他都舍得出,这让跟他交往的女人们个个开心得忘乎所以,无一例外。

    他也自以为找到了讨女人开心的“黄金”法则,所以对他最重要的这个,现在直接收到了他的银行卡。只要他不破产,这张卡所代表的货币量每月都会有让女人欢悦的更新。

    可惜,这一次,他搞错了。

    可错都错了,东西就在桌上,不管拿不拿回来,都显得极为不妥。

    他把自己的椅子向她旁边拉了拉,抓起她的手放在手心里,道:

    “宝贝,来,抬头看着我。我不是那个意思,相信我好不好?我只是觉得,男人给自己的女朋友钱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一个男人的责任,古今中外,都认这个理的,对不对?”

    他的话在林宛情的大脑里迅速过滤,最後只滤下“女朋友”三个字,她蓦然抬头,泪汪汪的大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光:

    “你,你的意思,我,就是,咱们,算是男女朋友?”

    他微笑了:

    “怎麽,你觉得经过昨晚和刚才,咱们还没到男女朋友的程度?”

    “我不──我以为你只是──”

    她歪开脸,不知道怎麽把话说完。

    “你以为我只是一时冲动、只是一时精虫窜脑?”

    林宛情脸红了,无言以对。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道:

    “怎麽了?不想做我的女朋友?”

    他边说着,边强行揽她入怀道:

    “不过现在轮不到你发言了,你最宝贵的东西都属於我了,你说了不算。”

    话是说得很rou麻,不过──她喜欢听。她窝在他臂弯里,蓝湛抱着她晃了一阵,才看了看手表道:

    “唉,我得走了,我还得赶飞机,得早点走。这卡和钱,你都收着,尽着花。别让人说我连自己的女人都养不起。”

    生活中有些东西,没有的时候好像可有可无,但一旦拥有了,就离不开了。就像林宛情现在对蓝湛的感觉。

    他到孟买一下飞机,就给她打了电话。她笨笨地举着电话,不知道该说什麽,毕竟两人从泛泛之交一下子发展到这种亲密的关系,对林宛情这样的女孩子来说,一时间很难适应。

    还好蓝湛是老江湖,一碗姜汤辣得呛鼻。主动给她汇报了的印度方面的天气情况和自己的行程安排,又问她还痛不痛、饭好不好吃、课多不多、、、、一大堆无关痛痒的事。

    她知道他赚钱不容易,心疼电话费,找借口要挂电话。他却挺紧急地抢着说,自己有个朋友来s市,要去看望他,结果他人在印度,所以决定看望他女朋友以示薄意、、、bhbhbh,总之绕来绕去,她这边总结的结论就是:某个陌生的女人因为蓝湛的关系,过几天要到学校来找她。

    林宛情本就不喜交际,再说这几天又要忙着找工作、又要忙着考试。其实空闲时间不是很多的,但是蓝湛的朋友──据说是超级老友──要来看她,是把她当成蓝湛的女朋友而来的,所以不得不接待。

    s市是个富商巨贾云集的国际大都市。来自南方小城市的林宛情在读书这几年也见过些世面,但下午在校门口的这位摩登女郎还是让她有种“高不可攀”的距离感。价格不菲的牛仔带须边短裤、宽大的棕色娃娃衫、波浪长发、墨镜,怎麽看怎麽像明星,让她不觉有点儿自惭形秽。

    高个儿女郎看到她,就带着微笑走过来,一边摘墨镜一边向她伸出玉手道:

    “你就是宛情吧?”

    林宛情快速地握了握她的手,注意到她的指甲都涂上了张狂的鲜红色。高个儿女郎拉着她的手,上上下下打量了她几眼,啧啧道:

    “难怪蓝湛那小子跟丢了魂似的,原来捡到个这麽漂亮的女朋友。对了,我就是蓝湛的老友汪如雪。唉哟,看来那小子没有说大话,宛情,你可真漂亮。”

    林宛情被她夸得有些不知所措──有时候太直白的赞美也会让人不知所措的,便打岔话题说要请她去吃饭。蓝湛在电话里叮嘱过请这位小姐吃路边摊都没关系的。但林宛情还是认为这位汪如雪小姐称得起迪拜那家七星级酒店,都不知道该怎麽招呼她。

    汪如雪看出她的心思,便笑道:

    “咱们去蓝湛家楼下那家小吃店去吃吧,我没关系的,顺便去他那猪窝坐坐。”

    林宛情更为难了:

    “我没有他家的钥匙。”

    汪如雪大笑道:

    “没关系,我有。”

    她说的最後两个字强烈的刺痛了林宛情的神经──他们到底是什麽朋友?竟好到有对方家里的钥匙?这麽漂亮的女人,跟蓝湛没有点暧昧,打死她也不信。

    汪如雪亲切地拉着她的手就走。打车过去,两人没说一会话就到了。

    坐定後,汪如雪熟练地点了几个小菜,说本来平时是不吃晚饭的,但今天情况特殊,陪她吃点儿。林宛情也渐渐放开,寻找着两人的共同话题:

    “我听蓝湛说,如雪你明天还要回香港,你是在香港工作吗?”

    “嗯”

    “怎麽香港这麽开放了?大陆人可以去香港找工作了吗?”

    汪如雪大笑道:

    “怎麽看我像祖国大陆的吗?”

    林宛情惊道:

    “你是香港人?”

    汪如雪笑道:

    “不像吗?”

    林宛情更吃惊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不是说你和蓝湛是在孤儿院的时候就认识的,在哪里的孤儿院?”

    汪如雪好像也很意外:

    “香港的孤儿院啊。你不会不知道蓝湛也是香港人吧?”

    林宛情呆了──她就是不知道!除了知道他是某家美国大公司的亚洲区技术总监、收入不错,现在人在印度以外,她对他的事简直一无所知。她觉得自己好失败,好受挫!

    汪如雪却又笑了,帮她解围道:

    “那小子在美国呆惯了,谈恋爱也跟美国人似的,是那种不   ‘花前月下’,就直接‘洞房花烛’型的。唉,宛情,你可要批评批评他。都是他不对,不懂得女人是要人谈心、要人陪、要花时间制造共同回忆的,告诉他,别以为咱们女人就是只懂得买名牌的花钱机器。不过我看得出来,他对你是真上心。”

    说着,她拿出样银亮的东西在林宛情眼前晃了晃,道:

    “这是他家的钥匙,我年初的时候来找他,他给我的,还四四六六地说是怕我‘露宿街头’,其实是想叫我帮他看家,他好出去泡女──呵呵,说远了。他叫我把钥匙给你”

    “什麽?”

    林宛情瞪大眼睛望着她

    “他家的钥匙有三把,一把在他身上,一把在锺点工吴阿姨那里,还有就是这一把。他说叫我给你──否则你以为他那麽好,还让你招呼我吃饭?他就只想趁我人来s市,叫我物归原主而已。你收着,我就交差了。”

    “物归原主”?──这个词好有份量,她能算得上是“原主”吗?──林宛情不敢接──这可是他家的钥匙!他们的关系真的需要进步得这麽神速吗?

    林宛情看着汪如雪手里的那串钥匙,迟迟不能伸出手,汪如雪拉起她的手,把钥匙强行塞到她手心里,再把她的手捏成拳头,道:

    “看来蓝湛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他就说你可能会不收,叫我一定软硬兼施才行。宛情,我跟蓝湛二十几年朋友,我从没见他在哪个女人面前这麽没自信,又这麽死切的,他是真对你动心了他这个人虽然是有些大头虾,但就硬件条件来说,不差的吧?”

    林宛情低头研究着桌面的木纹

    汪如雪接着道:

    “他说你跟他在一起,不是完全心甘情愿的怕你受委屈,叫我来当当说客,我也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什麽事了,但蓝湛这个坏小子都说得这麽委婉,你之前肯定受了不少委屈不管怎麽样,既然都在一起了,人要往长远看,这年头男人虽然多,但真对自己好的,还是很难找的,是不是?”

    林宛情看着桌面的木质纹路,小声道:

    “是他想多了”

    汪如雪笑道:

    “我说也是,他以为别人都跟他似的,小气鬼一个!”

    林宛情和汪如雪生活的交叉点少得可怜,蓝湛几乎是两人唯一的谈资

    从汪如雪嘴里,林宛情大概知道了蓝湛的“简历”。

    他是在香港长大的,读到高二时,因为功课异常出色,拿到了美国鼎鼎大名的swarthore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美国的时候,是一边在中餐馆打工赚生活费一边读书的(难怪他菜烧得这麽好!)。

    毕业後,他在美国工作了几年,因为是中国人,就被公司派到s市来做亚洲区技术总监。除了在s市,他在美国和香港也有一些物业。在寸金难买寸土的今天,光凭这些不动产,蓝湛的身家,保守估计,也应该有八位数──就算用很挑剔的眼光来看,才三十岁的他都称得上是一个相当成功的男人。他的奋斗史简直可以写进教科书,来鼓励时下的年轻人。

    更何况,说得酸一点,他的外表也相当招人待见。只是,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怎麽就看上她了呢?而且上来就这麽热情如火、这麽亲密无间?

    她不是那种妄自菲薄的人,只是,这种事,砸到任何一个草根女孩的身上,都会让人觉得不对劲。让她想到那句美国人常说的话:“too   good   to   be   true”

    汪如雪并没有像她之前所说的要去蓝湛的“猪窝坐坐”,而是吃完饭直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