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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总是会打听家庭条件的,弟妹多,意味着负累多,对于很多疼爱女儿的父母而言,毕天佑这情况,是很大的减分项。尤其毕天佑还有一个寡母,作为长子,将来他的母亲基本上就是跟他过的,这么一来就意味着凌娇会有一个和她住一块的婆婆。毕天佑的母亲要是那种识大体讲道理的老太太还成,要是是那种偏心眼的,又因为丧夫的原因将所有的目光都放在儿子身上的那种,长期相处,和儿媳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到时候作为夹心饼干,毕天佑是帮自己心爱的妻子,还是帮那个辛辛苦苦将他们兄妹拉拔长大的寡母,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凌国栋知道大闺女聪明,但也担心她被爱情冲昏头脑,忘记考虑这些事情,作为父亲,他就不得不替大闺女好好问清楚了。同样的情况二女婿那儿他就不怎么担心,公公和婆婆还是不太一样的,而且就闫雷霆那性子,别说欺负甜甜了,就闫肃敢动甜甜一根手指头,他能把亲儿子打死。“我家三个弟弟,两个meimei,大弟弟不爱念书,在十六岁那年拜一个老木匠为师,十九岁的时候娶了老师的女儿,现在已经分家出去过,每月给家里十块钱家用,二弟弟今年和甜甜一样刚参加完高考,现在在私人饭店里打工,准备自己挣生活费和一些学杂费,三弟弟年纪更小些,今年念初三,暂时还需要家里贴补,至于两个meimei,大meimei中专毕业分配到了食品厂,今年二十,年初刚嫁的人,出嫁前,每个月工资一半上交家里,剩下的自用,上交的那半的一半用于家用,一半在她出嫁后作为嫁妆还了回去,小meimei是遗腹子,年纪最小,还在念初一,家里人有默契,如果弟弟meimei能读书,愿意读书,一定会供到他们读完为止。”毕天佑没有隐瞒的意思,既然他决定和凌娇在一块,自家的条件是肯定不能瞒着凌家的长辈的,再者而言,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羞于启齿的地方,相反弟弟meimei有爱团结,他觉得这反而是自己的加分项。“我现在是大学大三的学生,除了接一些专业方面的私活外,还经营了自己的小生意,因为还没成家,每个月我给家里的家用比大弟弟多一些,一个月二十,加上大弟弟给的钱,以及大meimei当初交给家里的部分工资,尽够剩下的弟妹学习以及家里的日常开销,这笔费用,会一直教到他们念大学为止,这一点,也是我们兄妹协商后的决定。”凌国栋听着毕天佑的讲述,心里满意了几分。虽然听起来似乎毕天佑出了大头,有吃亏的模样,可实际上毕天佑作为长兄,比弟弟meimei付出更多是难免的事,难得他并没有一味承担所有弟妹的花费,足以见得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凌国栋听大闺女讲过毕天佑现在做的小生意,似乎也有些规模了,若说担起全家人的花费,完全不是问题。但是斗米恩升米仇,这样的做法对于他的那些弟弟meimei而言未必是好事,如果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做法,或许毕家兄妹之间的感情,就不会像今天这般深厚。“至于家母,将来会和大meimei一块生活,其他子女每个月给与一定的生活费,这是家母的决定,也是我们这些子女一致认可的。”荀眉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一个孤寡老太太,过惯了当年的苦日子,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做媳妇的不一定能忍受,而闺女不一样,而且大闺女作为同样经历过那些生活的姑娘,很能理解亲妈的那些小习惯。毕天佑的大meimei嫁的丈夫父母早亡,荀眉跟着大闺女过并不会惹来女婿的不满,相反毕天佑的大妹夫淳朴老实,对荀眉这个岳母十分孝顺。因此在老太太的强烈要求下,她的养老问题就做了如上安排。毕天佑的这个说法还真是让凌国栋吃了一惊,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很少见到有和女儿生活的长辈,或许是老思想作祟,尤其是农村里的老一辈,把儿子孙子当天看,对闺女不屑一顾,这么看来,毕家在儿女问题上还挺平等,不像是那些重男轻女的。凌国栋为了自己那两个闺女真是cao碎了心,现在计划生育出来了,每天有多少人家因为媳妇生了女儿闹得不可开交的,他可不想闺女嫁一个只认孙子不认孙女的人家。现在看来,在家庭这一关上,毕天佑算是过了。至于人品问题,这得日久见人心,凌国栋并不认为只是从一餐饭就能看出来毕天佑的为人,好在离娇娇能嫁人还有两年的时间,这段时间足够他好好观察这个大女婿了。短短几段话的时间,毕天佑的背后已经一阵虚汗了,他的余光瞟了一眼埋头吃菜的闫肃,心里羡慕他怎么没和娇娇青梅竹马呢。凌国栋对闫肃还真没几个问题要问的,他和闫雷霆熟啊,加上一个一心想要替儿子在未来老丈人面前刷好感,他连闫肃几岁开始不尿裤子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再加上几年的相处,对闫肃的脾性就更加了解了。接下去的时间,喝酒吃菜,场面渐渐开始热闹了起来。“妈,我去给你们盛饭。”酒水喝的差不多了,凌甜自告奋勇去给大家盛饭,凌娇见状也跟了上去。等两人出来的时候,除了一个托盘上摆着的几碗正常大小的米饭外,还有一个饭碗就有些可怕了,为啥说可怕呢,因为那个饭碗是凌家过年时候拿来盛大菜的海碗,只见里头盛了满满一碗白饭,都冒尖了。“你把饭都盛出来干什么,等会儿都凉了。”万金枝有些不明白,虽然现在天气已经转暖了,可也不用把饭都盛出来放在桌子旁吧。“不是,这是给闫肃的。”前些日子凌甜帮那父子俩在家做了一顿饭,好家伙,翻遍了整间厨房,就没找到一个正常大小的饭碗,唯独两个盛汤的碗和一个木制的饭桶特别醒目。联想着读书时候曾见识过的闫肃的饭量,凌甜心里头怀疑,这家伙和闫叔叔在他们家吃饭,是不是从来都没吃饱过。闫肃见自己大胃王的饭量被亲爱的甜甜拆穿了,顿时就有些绝望了。他爸说过,正常小姑娘都不喜欢太会吃的男人,因为她们会觉得自己找的是个饭桶。“会吃好,会吃是福啊。”兰秀梅通透,看闫肃这样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心里头觉得好笑,面上却很慈祥的安慰闫肃那孩子:“以后来家里就不用做客,想吃多少吃多少。”“就是,妈,你不知道看闫肃大口大口吃饭多让人开胃,当初在学校里我就盯着他吃饭,多吃了小半碗呢。”凌甜觉得自家男人能吃挺好的,这么一来以后自己试新菜就不用担心吃不完浪费了。闫肃一听甜甜夸了自己,顿时就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