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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孝了。”殷朝暮也知自己平时躲沈倦还不及,这时候多半惹人生疑,便想微笑转移话题。严管家面上不显,心里其实最疼他,只要随口糊弄两句便能混过去。果然老人家叹了口气:“少爷还是回去穿上鞋整理形容,夫人瞧见又要说了。”殷朝暮笑笑,刚想说“母亲哪里能瞧见”,就听身后传来冷冷淡淡的声音:“暮生,一场小小车祸竟叫你忘了规矩。我殷家没有躺几日就一身懒骨的子孙,既起了,收拾收拾东西,明儿个便上大陆去罢。”殷朝暮扭头,这世上会叫他暮生的,除了那一位,就只有从前殷氏掌门人殷夫人。他扭过头去,阴暗的走廊上站着重重人影,当先一人立在壁灯投下的斑驳光影里,一身黑色旗袍衬着她端了骨瓷茶盅的手,雪白的腕子上一环帝王翡翠镯子,碧绿碧绿好似戴了一环荡漾的水,正是殷家媳妇的信物。这样人物,只静静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副精致华美的油画。他一辈子也就见过两个人能站出这份气度这份风华,其中一个便是最最敬畏的母亲。殷氏能有这样媳妇,他能有这样母亲,倒不知幸或不幸。只是原本他最惧怕的训斥,此时听来倒也有些亲切。他这位少爷那是货真价实不管事,正因为有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母亲压着,直到十八岁上大学前都是按着母亲意思来、唯唯诺诺言听计从。大陆之行黯然收场回港后的几年,也正是殷夫人镇场子,才叫他没有太过慌乱。之后殷夫人故去,只剩他独自一人、没人在后面拿主意,才终于尝到苦楚,此时重新听到殷夫人冷冷淡淡的训斥,反倒踏了心。或许正是这股冷淡,才给人一种万事不慌的镇定。之前殷朝暮最惧他母亲,此时惧怕却被安心与亲近、委屈、孺慕之情占据,惊惧之心反淡下去。然好歹殷夫人沈倦之于殷公子,仍是神佛般的存在,此刻虽赤脚乱发、衣衫不整,他仍是下意识绷直了脊梁骨,淡淡露出个上流贵公子圈儿里堪称典范的笑容,声音也拿出最清雅的调子来:“母亲,日安。儿子心忧因自己让母亲愁虑,一时情急才乱了方寸,还请母亲原谅。不如让我替您泡一壶瓜片赔罪如何?”这份温雅贵公子做派直到他死都没放弃,可以说是在殷夫人冷漠的注视下早已融入血脉、刻入骨髓,简直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做起来毫不费力。他瞧瞧窗外凄冷的暴雨,偏头微笑:“错了,山雨肆虐,下午茶显然不如一杯nongnong的LUWAK来的有吸引力。”LUWAK贵如黄金,每年也不过500磅产量,平均一磅300美金,是当时上流社会很多人家的选择。只是这种称为麝香猫的顶级咖啡制作流程令人难以忍受,尤其是他母亲这样讲究的人物,平素最不喜这东西,殷朝暮这么一说,也不过是试探一下而已。虽已有了猜测,但他仍是不信,毕竟太过匪夷所思的事情,要他一时接受也不可能。殷夫人立在几步之遥外,捧着茶盅,略略瞧了他两眼,淡淡吩咐:“严叔,少爷身子还不妥帖,脑子迷糊说话颠三倒四,扶少爷去床上歇下。”她端了茶凉凉与殷朝暮对视一眼,微皱了疏疏朗朗的眉,又添一句:“我从不知,你何时喜欢麝香猫咖啡。既然你喜欢,严叔,厨房里还有顾夫人上次拿来的一袋子,你去给少爷煮了。”殷朝暮苦笑。果然,他早已察觉到无论严叔还是他母亲,都不是什么人找来欺他辱他的,顶着一模一样的样貌也倒罢了,但有着殷夫人那般容貌还要有那一身清冷的高华气度、凌人魄力,这世上却再没第二个。时人追逐顶级享受,尤其九几年麝香猫咖啡制作流程还未被捅出来,无数名门世家都以喝这种咖啡为引向标,只有他母亲这样事事讲求精细的餐饮世家出身,才对麝香猫咖啡知之甚深,继而不予碰触。这个人,可以肯定确实是殷夫人。殷朝暮一生在他母亲阴影下,对他母亲视如神佛、想法过于梦幻。既肯定他母亲是真,那什么神鬼奇谈都没啥不好接受的。也或许是之前死得太窝囊太不甘,也或许是醒来所在之地、所见之人,都太令他心安,殷朝暮相对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现实。重新回到卧房,严叔一走,他便走到等身更衣镜前。果然,镜中出现的是一个容貌清秀、气态华贵的翩翩公子——十几年前的殷朝暮,年轻的皮囊下藏着一双波澜不起的、死气沉沉的眼。直到这时,他才终于直观地面对这个从清醒就一直存在的、怀疑的、不得不面对的事实——他,刚刚破产的殷氏唯一的公子殷朝暮,在一场万念俱毁的自杀后,重生到了年轻的自己身上。据殷夫人刚才几句话来判断,此时的殷朝暮,正值十八岁临去大陆闯荡之前,正是满腔斗志、一帆风顺的人生最好年华。那些失败与绝望的挣扎,以及最后懦弱的轻生逃避都还未开始。镜中不带人气的黑眸渐渐亮了起来,重生……殷夫人未死、他也还未遇见之后的血雨腥风……这不仅代表着自己熟知了之后那人每一步的企图以提前规避,更代表着,无能浮夸眼高手低的殷家大少爷,有了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一个,悔悟自己所有错误与不足后,真正与顾疏比斗的机会。22、死后重生(二)...不管再如何浪得虚名、浮夸自大,殷朝暮这个少爷的表面儿工夫还真不是一般人家能比得上。在他去大陆之前,生命里得到的可以说都是溢美之词,有殷夫人这样光华闪耀的英杰做妈,再加上一身好皮相好修养,自然大家都觉着名门虎子、家学渊源,哪里想得到殷朝暮十八年由人伺候着,完完全全纸上谈兵,连半点儿苦也没吃过。不说及得上殷夫人一成半成,单单顾家那个混混败家子儿实际都不如。败家子儿至少明明白白表示自己败家,可别把偌大基业托付给咱,咱一准儿毁了。像殷朝暮这样外表光鲜实则草包的,才更易出事,最后落个一事无成的无能真相,也才更令人咋舌。不过之前的殷朝暮如今已经换了个芯子,虽还是那身漂亮皮囊,内里已经了风受了浪,再没有年少轻狂时天不怕地不怕的狂妄自大。若说这进步够不够,殷朝暮自己想着,要是就在殷家安安分分混个守成,凭他三十多年的经历与成长重来一遍,多半儿还是能胜任的。就算是港岛这样见刀不见血的商界圈子,他如今重生后也还是能勉强混下来……可他的对手不是别人,是顾疏。对上顾疏,那别说仅仅换个芯子,除非突然开了窍袭承殷夫人那般能力,才有可能不被阴到。殷朝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