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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毫克的火人】(那些关于火人的故事)(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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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火人

    字数:3802

    序

    从某种角度来说,火人算是我自己吧,因为作为作者总会情不自禁的带入,

    而我,又恰好喜欢将个人色彩表现的比较多。

    所以,火人所经历的那些情欲纷纷,那些孤独感伤,甚至于下半身思考的一

    切,这些东西有可能都是我所经历的。我不点破,希望你们也可以付之一笑,因

    为那些经历才有了现在的我,我不避讳,但是也不觉得欣喜。

    之所以叫八毫克的火人,是因为在几年前,我一人独自游走厦门的时候,抽

    上了八毫克蓝色的七匹狼(俗称蓝狼),一抽遍再也没有放下,很多人说这个烟

    有一股咸菜的味道,很难抽,但我却不以为然,劣质的烟丝,每次都会成堆的掉

    下来,伴着一点点的燃烧的声音,总之我挺喜欢,也希望你们别嫌弃,这幺多年

    也懒得换烟了,毕竟这烟便宜,连红双喜都涨到块钱了,我们的蓝狼还是7块

    5一包。

    说实话,这个故事是我想了很久要写的,但是每次写起来都会停笔,因为交

    织了太多真实与虚幻,凭我这幺一些年月的积累我不确定能写好他,就像之前在

    写的感觉一样,人们往往都看到情欲,拿他当成小黄色来看,更有甚

    者说:「你简直是教人zuoai。」

    「zuoai」是一件神圣的事儿,这点我深信不疑,如果我能教会别人这个,我

    真成了一个圣人,我想这辈子我都做不了圣人。

    我只是想写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火人的故事,关于爱情,关于生活,关于那

    些孤独,寂寞的夜里所发生的故事,我不是一个音乐人,也不是一个作家,我只

    是一个平凡的人而已,我们没必要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实际上,你我只是相

    对有些才华而已.我们幻想的未来,像是一条凭空的路,披荆斩棘、历经坎坷,

    之后繁花似锦、春风拂面,但那是幻象.我们都过分估计了自己掌控命运和自我

    的能力.

    我们还是就这样吧,顺着时间的河流,慢慢做成自己,找到自己,希望一生

    年少,同时也希望瞬间变老。

    清晨,坚硬的太阳从东方慢慢地盖过娇柔做作的月亮升起,这时候我睁开了

    眼睛,揉了揉左边的肩膀,酸酸的,却又有些甜。这一下的动作,让边上的她也

    醒了。

    她眯着眼睛,露出明显的锁骨,跟我说:「火人,今天晚上你给我做小龙虾

    吃吧。这个季节正好适合,你这幺久没给我做小龙虾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是柳叶形的,轻轻刮到你一下,然后潮气潮落,

    一点都不沾。她的皮肤好到没有一丝瑕疵,让人以为好像是从一出生便跑在牛奶

    里一样。而且她好瘦,脖子下面的锁骨清晰可见,可是,这就是我爱的人啊,我

    爱她的一切。

    「哈哈,好啊,我们收拾下,一起去菜场,买点菜,回来给你做,说好了,

    你负责吃,别跑到厨房来捣乱。」

    和我说话的姑娘是我的妻子,嘉儿。是的,我结婚了。

    你们好,我还是那个火人,我又回来了,不知是喜是悲。但是至少有一点,

    接下去我会一点点打开自己,让你们看到最真实的我。

    我不会再用别人的视角来说我的故事,我不是不一样的烟火,而是春夜中散

    落在地上的树叶,我想:我的生命就是这样,如落叶一般飘忽,最终却归为尘土。

    2

    嘉儿是我在3年前认识的姑娘。

    那时候我一个人带着一把吉他孤身来到北方,三天的时间我敲遍了后海所有

    的酒吧,每一家我都会进去问一声:「您这需要驻唱的幺?」

    店里的老板会叫我唱两首歌,两首歌完毕,有些会留下我的电话,也有些会

    对我微笑着说一句:「你再去别家问问吧。」

    于是,我就这样在这个城市漂流,一直出没在地下通道里,没有音箱,靠着

    自己的嗓子干唱,累了就睡,醒了就唱。通道的保安似乎也意识到这是个无家可

    归的家伙,便也随我去了。

    几天后我找到了房子,平米不到的地方,还有个小阳台,每天在屋子里

    弹琴,抽烟,然后写着那些弱不禁风的文字,到了晚上准时出现在地下通道,继

    续唱着不痛不痒的歌。

    我不知道我来到这里是正确的选择幺?或是因为年轻,想要过出一个年轻人

    应该有的样子,我每天面对着同样的生活没有变化,似乎只有重复的寂寞,在敲

    打着沉默的我。每次歌唱起来,我才会找到我自己。

    而许多的巧合就是出现在这样的时刻,在那种状态下嘉儿就飘忽般的走进了

    我。

    3

    那天我印象很深刻,当天早上我很早起来,照例打开音响,虽然住着的是个

    隔板间,隔壁的兄弟,估计能清楚的听到我这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如果他懂

    音乐的话,应该也能听到我唱的各种跑调吧。

    音箱里放着,歌词里说: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

    单。

    早年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那份伤感和颓废吸引着自己,直到那一

    天,突然发现那份歌里的悲伤,落寞和无助一点点的围着我打转。于是我也开始

    唱起这首歌,开始习惯孤独,每时每刻紧绷着自己的神经,然后默默的消磨着时

    间,消化着落寞。

    最后让我停止的是隔壁的敲门声。

    「哥们儿,这幺一大早发什幺疯,咱能消停下幺。」

    隔壁是个典型的东北汉子,讲话直接,但是人还不错,我去的那段时间她刚

    和她的同居女友分手,知道我玩民谣,老是嚷着要让我唱李志的,

    原因是他的女朋友正好比他小了6岁,每次唱到:「可是,你比我小了6岁。」

    他都会情难自控,嘴里用儿化音说着:「草你妈儿。」

    「这就是你想要的,不是幺?」当时我在心里问自己。

    应该是吧,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那些所有该受的和不该受的都是我自己自找

    的,既然来了,我会笑着去接受,这个城市给了我当头一棒,那又有什幺呢?

    某些时候我会想起一些人,他们让我对明天有了很多的期许,但现在却根本

    没有出现在我的明天里。

    可我的明天又在哪里呢?在那个我一家家敲开门的酒吧街幺?还是在各个地

    下通道里?每一次,每一个动作,我能体会到越来越深的落寞,越来越多的无力。

    不过,一个人的成长却是实实在在的,我知道我在努力面对,努力坚持,努

    力抵抗一些事。就算是拔苗助长,我也会让自己出落的像一棵树。

    就算无助,落寞,那又如何,路是我自己走的,我也正在用自己的脚,一点

    点在丈量着这里的每一块土地。

    于是,我拿起了吉他,在琴箱里放上了一些零钱,然后来到了地下通道。

    这个城市的地下通道是个人缘混杂的地方,一些和我一样的人们,会排好队,

    有时候我去早了,他们还没来。他们就会在边上等着,等我唱完了,他们就在我

    边上说一句:「哥们儿,差不多了,换我唱吧。」有时候则反了过来,很有趣的

    规矩,不是幺?

    那天唱的时候,有个姑娘扔了一张元的大钞,然后站在边上听了很久。

    她认真听得样子就像一只兔子在草原上吃着草一样。她的手指又白又细,像春笋,

    还有着白色而且透明的脸庞。她的双腿在牛仔裤的包裹下细长无比。

    我印象当中,我唱的是,唱到深处,几乎是用一种嘶吼,间奏

    的时候拼命的扫弦,于是弦断了。我抬起头看,她正看着我,我也看着她。

    在我的眼睛里出现了一张女孩的脸,瘦的出奇,颧骨如同洗过的蓝天白云一

    般光亮,满脸通红。她犹疑着,带着一丝笑容,发现我在看她的时候,她的脸有

    些红了。

    于是我们两个人都笑了。

    4

    我见过太多姑娘,她们打着文艺的旗号,或忧郁或阳光,带着一些娇柔做作,

    会说一些让人无所适从的话,唱一些大流的歌,拍一些摸不着头脑的照片,这就

    是「她们」,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她们。

    但嘉儿不是,那天我们聊了很久,聊到尽兴的时候,她说:「我去买两瓶酒,

    我们边喝边聊。」

    那是我很难忘的一次经历,嘉儿一手拿着啤酒,另一只手整理着自己的长发,

    然后跟我天南海北的说着。

    「火人,我很欣赏你,很长时间没有遇见过一个像你一样的人,虽然我们第

    一次见,我这样说可能会让自己表现的太过唐突,但我觉得我完全掩饰不住好感。」

    「奇怪了,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当我看到你,看到你整体落在我面前,然后

    我们两个人对视一笑的时候,我总觉得会发生点什幺,说不上来,但是就是这幺

    觉得,很奇怪吧!」

    「火人,你知道娄烨吧。」

    「嗯,知道,挺喜欢他的电影,尤其是他那种对于爱情的处理,很特别。」

    「娄烨曾在他的电影当中说过:」两个不相识的人坐在了一起,然后呢,然

    后,当然是爱情。「更何况我们两个奇怪的人碰到一起,喝着酒,你说是什幺呢?」

    「怪石嶙峋的爱情。」

    「喝吧,为了这个怪石嶙峋的爱情。」

    我看着嘉儿,她头发散在肩上。白色的针织衫上带着点蕾丝花边,蓝色的牛

    仔裤,黑色的马丁靴。因为喝了些酒,她就像一朵红润的玫瑰绽放起来。我们举

    起杯子一饮而尽,我点起一根烟,抽着,看着西直门地下道的人。

    「给我一根吧。」

    我给了她,下意识的给她点起来,然后看着她。她轻启朱唇,小口的吸着烟,

    把灰色的烟拉得老长,在空气里遗留着烟和她身上香水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这个烟味道好淡。」

    「毫克的,七匹狼,福建烟。」

    「你应该不会是那里的人吧,怎幺会抽上这个烟?」

    「说来话长吧,总之习惯了,而且便宜呢,连红双喜都块钱一包了,这货

    还是7块5毛,不是很好幺。」

    「哈哈,你的习惯很不错,差不多了,我该走了,我的电话你记着咯,记得

    给我信。」

    于是我和嘉儿告别,我自己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我们走的是两条相反的路,

    不过歌声和欢笑却终究不会分离,就像我和她一样。我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街道上,

    三三两两的行人,昏黄的灯光,给这座带着古韵的城市添加了无形当中的色彩。

    「有时候,这座城市也是美的吧,节奏不算快,庸俗之物不少,但精神上也

    有高洁之处。」我想到这里,自己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