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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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情况都有适合于它的一个特殊的战略。 ——安德烈.博弗尔 ================================================================================= 玫缇斯都城,城北偏西方向七十公里,山坳中长着大片的矮树,扭曲的枝桠绝望地伸向天空。山外面已经是十二月底了,秋末的树叶都掉了个干净,等待新年的大雪降临。可这无日月的山里的早就下了几场小雪。雪不仅没有化,甚至冻得更结实。 积雪硬邦邦地覆盖在秘密要塞的顶棚上,几乎将整个要塞掩埋,像是白色的巨大坟包。旁边流经的一条小河是唯一没有冻住的地方,黑色和铁锈色的水被小河携带着漂往下游,遇到拐弯的地方打个旋,消失在山坳尽头。 要塞里,四百多个黑矮人沿着坐在四条并列的长条桌上,每人面前一盏发出昏黄光线的油灯,手头的桌子上一大堆铁质零件和一套小工具组。矮人们就着光线不断敲打面前的铁管、扳扭、手柄等小零件,再将它们组装起来。 长条桌之间的走廊上,十几个穿着高筒硬靴的监工拿着皮鞭,来回巡视,抓到偷懒怠工或者想要私藏零件工具的黑矮人,就会将他带到隔壁的小黑屋里,拳打脚踢。 “轰!” 突然的爆炸声从后面传来,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火药味道。后方的黑矮人有些sao动,几个监工急急忙忙赶过去。另外一个留在原地的监工一鞭子抽在离他最近的黑矮人身上,向着整厅大吼: “都给我老实点!” 长桌第三列,一个头发剃得短短的,眉毛粗黑几乎连城一片的黑矮人趁着监工不注意,偷偷捅了捅他旁边的黑矮人:“这是这个月第七次爆炸了吧?不知道这回魔鬼熔炉那边又死了多少人。这些小玩意儿真是太容易爆炸了!” 他旁边的黑矮人剪着整齐的小胡子和寸头,皮肤较一般的黑矮人稍微白些,却也不过是咖啡色。他没有接那个黑矮人的话,手上的小锤子顿了一下,又继续敲击在零件上。 搭讪的黑矮人将手中的工具放在桌上,脏兮兮的手在同样脏兮兮的衣服上抹了一下,从桌子下面伸了出去:“认识一下吧。我叫金角,来自加尔涅森林的黑矮人部落,在这鬼地方已经待了半年了。你是新来的吧?看着面生。” “你好。我叫金钟,来自卡卢加半岛。”在桌子底下,金钟迅速有力地握了一下金角的手,短暂片刻后立即松开,继续忙碌手上的活计。 金角一边做活,一边跟金钟有一搭没一搭地小声聊天,再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监工现在的位置,确保自己偷懒不会被发现。半年如同牢狱一样的生活,已经让他很圆滑地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像一尾鲶鱼一样,滑不溜秋地很难被监工抓住错处。 “咱手上做的这东西叫燧发枪,据说是玫缇斯那个小国王设计的。每天敲出来将近一千个一模一样的零件,烦都烦死了。也不知道那东西完整的是个什么样。” 金角又敲出来一个小铁片,放进长桌上记有编号的筐子里。 “那成品怎么出来?”金钟非常仔细地观察着自己手里的小铁片,他想象不来那个叫做“燧发枪”的东西应该是什么样子,不过听名字,感觉像是种战争武器。 金角斜着眼睛瞥了一眼大厅尽头一个关得严严实实的小屋子,“看见那个小房子了没?门口有两个哨兵把守的那个?咱们手里做好的零件最后都会被送到那屋子里去组装起来。” “偷偷告诉你,我有回撒尿的时候路过那个小房间门口,借着半开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情形。是个老矮人,胡子头发白花花的,坐在那里装零件。就为这事,我还被那俩哨兵泼冷水倒吊了半天!嘶~冬天的水可真冷。”金角恨恨地望了那两个哨兵一眼,又打了个哆嗦。 站岗的哨兵冷眼看过去,恶狠狠地举了一下手中的剑,之后扭头对旁边的另一名哨兵说:“老大,那矮人瞪我!” 他旁边稍微年长一些的哨兵说:“急什么,晚上随便找个理由收拾一顿就好了。别看陛下给这些黑矮人开了高昂薪水,还答应用金币支付,那也要看这些矮子们有没有命花。我可是听殿下说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咱打死一两个,陛下根本不会在乎。对了,除了屋里面那个。在这里做事,你得拎得清。这叫看人下菜,小子,你还有得学呢。” 年长的哨兵得意地训了几句,听到小屋里的咳嗽声,又推门进去了。 “金铃大师,请问有何吩咐?现在似乎还没到吃饭的时间。” 金铃的身子深深陷入椅子,他胡子和头发一片雪白,黑色的皮肤褶皱着箍在脸骨上,一双黑色的眼睛却清澈明亮,盯着站在屋门口的哨兵。 “我要见费恩,叫他过来见我。” 金铃的声音又粗又沉,带着不可回绝的坚持。 “呸,陛下的名字也是你这老矮子能叫的?”哨兵在心里默想,嘴上还是比较客气地回答:“国王陛下已经有段时间没来过了。等他过来我会立刻通知您的,您老别急。” 费恩以前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过来视察,和他讨论一下东西的技术工艺与改进。现在连续几个月都没过来,是不是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金铃捋了捋下巴上的长胡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扔给哨兵:“我好几个月都没抽烟喝酒了,帮我带瓶好酒,再拿两支烟过来,剩下的钱都是你的。” 哨兵利索地将金币装进口袋里,心里乐开了花,脸上却故作为难:“这……大师您知道,陛下不允许在要塞里抽烟的。” 金铃又掏出一枚金币。黄橙橙的小金币在金铃的手指上灵活地来回翻动。哨兵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一个月的薪水才五十银币,如果能把另一枚金币拿到手,他就能在一天之内得到四个月工钱! “费恩不会在乎一个老黑矮人的小爱好的,只要你聪明地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金铃玩了一会儿金币,又将它装进了口袋里。 侍卫长咬了咬呀,谄媚地笑了一声:“我办事,大师您放心!” 铁门又关上了,金铃摸出一张百万金币的签票,抚摸着一后面跟着的一串零,低声轻叹:“和恶魔的交易,果然做不得。” 偷偷捏了一小撮火药,沿着唯一开口的气窗仔细倒了出去,金铃又拿起手上的零件,慢慢组装起来。 晚上,金钟躺在硬邦邦透着凉气的石床上,盖着被老鼠咬得露出棉絮的薄被子,把玩着手里一个白天偷带出来的小零件,凝神沉思。 本来只是想要考察一下黑矮人在南方大陆的生活状况,游历游历,涨涨见识,结果却莫名其妙地跑到了这里。 进来时被剥光搜了三遍,衣服全换,头发胡子都被剃短,还被细细摸着搜过一遍,防止藏私。 哨兵巡逻十分频繁,透气窗外面的雪地里,每隔一个小时就有士兵来回巡逻一趟,这还是因为下雪减了人手的。走廊里面,几乎每两分钟就有一队五人的士兵从他的小隔间门前路过,硬皮靴踢在地面荡着回响,那滋味他在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尝过了。 早八点起床,晚十一点休息,除了每天半个小时的放风时间以外,他几乎没有任何自由,连上厕所都是由哨兵压着去的。 想出去?可以。听金角说,黑矮人想从这里出去,只有一条路,后面那个倒废铁水的小溪。脚下绑着石块沉出去。 上工前搜身,下工后搜身,中午吃饭前后还要搜身。金钟捂着有些饿的肚子,自嘲地想,被那些狐朋狗友知道卢卡加战堡的第一狂战过着连饭都吃不饱的日子,他们会不会笑死。 那个费恩到底是什么人?什么样的武器能够让他紧张到这种程度?需要抓大量的矮人像坐牢一样给他卖命? 金钟突然对那个“燧发枪”来了些兴趣,也很好奇封闭小屋里的老矮人。他不相信一个二十岁出头的人类青年能够惊采绝艳到发明一种新的武器。在他看来,这个燧发枪应该是老矮人制作的。 那就多留一阵子吧。以他的实力,一个拳头一个,那些卫兵根本拦不住他。可是怎么将这么多黑矮人都带出去?他总不能只顾着自己跑,不管同胞死活。 金钟手一用力,那个小零件就被他捏成了一团废疙瘩。单手一拍,铁球嵌入墙里。金钟摸了摸寸头,翻个身睡了。 后半夜。 墙角处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金钟以为是老鼠,闭着眼睛将铁球从墙上扣了出来,对着发出声响的位置扔了出去。 铁球砸在墙角,那声响当即熄了。可过了半个小时又响了起来,隐约还伴着砖头撬动的声音。 金钟睁眼,利落地翻身下床,蹲在墙角盯着发出声音的那块地方看。哪有什么老鼠? 动静越来越大,地面上三四块砖凹了下去,露出一个黑糊糊的洞。金钟听着外面皮鞋不停踩过的声音,睁着眼睛打起了震天的呼噜声,盖过地下的挖掘声。 小片刻过后,地底钻出一个脑袋,紧张地望向上面,让蹲在地上好奇地看着的金钟逮了个正着。 一个矮个男孩,红发,蒙着黑头巾,瞪着眼睛,和金钟面面相觑。 他脑袋又缩了回去,气急败坏地对下面说:“头儿,我告诉过你了,挖费恩的墙角是行不通的!咱们果然被发现了,赶快跑路吧!”(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